热线电话:400-930-7770
当前位置: 客户中心 > 业务公告

转发大商所: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19

大商所发〔2023〕201号

各会员单位:
  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5月24日交易时起,对生猪期货合约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
期货品种

调整前(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)

调整后(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)

非日内交易

日内交易

非日内交易

日内交易

生猪

2

4

1

2

 特此通知。

大连商品交易所
2023年5月19日

信息来源:http://www.dce.com.cn/dalianshangpin/ywfw/jystz/ywtz/8544536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