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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1-10

 

尊敬的客户:

中国证监会2023年1月6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。即日起,我司按照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和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》有关要求,对客户相关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。具体内容如下:

1.对2023年1月10日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,关闭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
2.对2023年1月10日及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,暂不开通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,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,可向我司申请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
3.对境外客户,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之日2023年1月12日起,方可开通对应的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
 

特此公告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