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中国证监会2022年12月9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豆粕、豆油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。即日起,我司按照《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和《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》有关要求,对客户相关期货、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进行管理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对2022年12月10日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,不关闭客户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豆粕、豆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2.对2022年12月10日及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,暂不开通客户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豆粕、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,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,可向我司申请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3.对于境外客户,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豆粕、豆油期货和期权合约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之日(即2022年12月26日)起,方可开通对应的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。
特此公告。
附链接:
http://www.dce.com.cn/dalianshangpin/xwzx93/jysxw/8524655/index.html
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
2022年12月12日